杀单·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209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2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2-14
有效期至
2010-02-13
农药名称
杀单·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5.5%
杀虫单monosultap16.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止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类化合物和有机磷的复配制剂。它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渗透性较强,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该药主要防治水稻上的三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由沙蚕毒素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发大,随着还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可以使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切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