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高选择性、较长残效期的特点,触杀作用较强,也有胃毒作用,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一般施药后3-7天才能看出效果,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施用本品前 后10天不能用敌稗。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药液不能直接与白菜、萝卜接触,否则会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症状。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2. 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