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每亩用制剂10-13.33克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虫害严重时,可在15天后再施药一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可有效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 用次数为2次。2.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