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70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7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9-22
有效期至
2009-09-2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稗草、牛毛草、鸭舌草等杂草120-17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移栽5-7天。,水稻换秒后,稗草1叶1心期前,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2、该药不能用于养鱼、蟹的稻田。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稻田稗草、牛毛草、鸭舌草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病苗,弱苗田不宜使用。4、本剂对鱼类有毒,残药或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流或池塘中。5、避开蜜蜂、家蚕等生物敏感区域使用。6、为减缓草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溅入眼睛和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应从速就医,若误服即送医院抢救,催吐或用等渗浓度的食盐溶液或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保管时,应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并注意防火;应贮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饲料、食品和日用品等同储同运;远离热源、火种;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