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60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606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8-18
有效期至
2010-08-17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0-125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害虫时,在水稻分蘖期、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进行撒施,施药后15天内保持3~7厘米浅水层,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2、尽量不要在大风和下雨条件下撒施本产品。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最后一次施药应离收获前20天。2、柑桔、番茄、豇豆、甘蔗、白菜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敏感,使用时远离上述作物。3、杀虫双对家蚕毒性极强,应远离蚕区使用。4、为延缓害虫抗性产生,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中毒急救措施
1、杀虫双中毒症状: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2、急救措施: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