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392中等毒杀螨剂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392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6-27
有效期至
2009-06-26
农药名称
丁硫·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5%
辛硫磷phoxim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105-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宜施药,傍晚施药较好。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持效期较长,能够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以上敏感作物。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发生中毒症状请服用阿托品进行解毒,并及时送医院治疗。3、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