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28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2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6-02
有效期至
2009-06-0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蚜虫2000-4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品应在发病初期每7-10天使用一次,最多使用2次,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于神经接合部后膜,通过与乙酰胆受体结合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对拟虫菊酯类、有机磷、氨基甲酸甲酯类产生抗性的害虫亦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本品2次。本品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本品对后茬作物无不良影响。2.本品对人、畜、桑蚕有毒,禁止到放蜂处及鸟类密集处使用,禁止在桑树及周围使用,以免产生药害。3.施用本品应防止药液流入江河湖泊,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将包装深埋或焚烧处理。4.开启或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作业前不能饮酒,作业时不能吸烟,作业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更换衣服。5.本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及口、眼或皮肤,用碱性肥皂洗涤,再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院治疗。2.如误服本品,对症治疗,及时催吐洗胃,保持安静。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3.如吸入本品,应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接受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日晒和雨淋,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小心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