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核净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23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26
有效期至
2010-04-25
农药名称
菌核净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菌核净dimetachlo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赤星病180-2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烟株封顶后进入成熟采收时(赤星病发病初期)开始喷药,每隔7天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烟草赤星病具有防治作用,能杀灭还没有显现病状病征植株上的初侵染病菌,控制病情和防止病害扩散蔓延。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5. 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5天。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可服用或注射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存放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要与食物、饲料、种子混合存放,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