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1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25
有效期至
2009-04-24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黄棕色至深棕色油状液体,属于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杂草蛋白酶的合成,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大桶包装,开启时应逆时针旋转桶盖,包装桶废弃时应用有机溶剂、水进行冲洗。2、装卸或开启桶盖时应穿防护服、防护镜、戴防护手套等。操作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3、万一着火应用泡沫灭火剂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进行灭火;若泄漏应用容器或挖坑进行收集。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若误服,应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按酰胺类进行救治。若药液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冲洗。不慎吸入,立即将其移送到空气清新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运输时应固定牢固以防坠落伤人。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并加锁保存。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