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69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694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04
有效期至
2009-04-03
农药名称
精吡氟禾草灵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92%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外观为褐色液体,密度1.22(20℃)。熔点-20℃;沸点154℃/0.22mmHg;溶解度(20℃):水中1.1mg/L;可于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甲醇、已烷、甲苯、二氯甲烷等有机溶剂混溶。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的包装物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2、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万一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剂进行灭火。4、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如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忌用温水洗胃。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然后送医院治疗。此药无特效解毒剂,需对症治疗。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