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7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3-07
有效期至
2010-03-0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97%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仅供加工农药制剂用,不能直接使用。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在加工成制剂后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在加工制剂过程中须穿戴防护用具,工作完毕后即时清洗裸露皮肤。3.制剂加工未使用完的原药应妥善保管,勿随意丢充,避免污染 环境。4.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5.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6.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7.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肌肉震颤、瞳孔缩小、抽搐、呼吸麻痹等。误吸: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用肥皂水清洗;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意防止脑水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