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5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56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3-07
有效期至
2010-03-06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100-167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烟草和某些豆类及马铃薯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农药与沙蚕毒素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通过抑制乙酰胆碱的合成,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可用于防治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及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