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4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40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3-06
有效期至
2010-03-06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8.4-9.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连续喷药2次,施药间隔期10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组织透析和隔叶杀虫效果较显著,对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较好,杀虫活性较高,药效较强、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3. 施药时须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更换衣物。4. 施药后注意清洗施药器械。5. 安全间隔期: 14天,最多使用2次。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畜低毒,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注意不要溅到皮肤或眼睛内。误吸: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用肥皂水清洗沾染皮肤;误入眼睛:及时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催吐,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