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26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26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3-06
有效期至
2010-03-05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绿霉病500-750倍液浸果
柑橘蒂腐病500-750倍液浸果
柑橘青霉病500-750倍液浸果
柑橘黑腐病500-750倍液浸果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本品稀释500-750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在鲜果采摘后24小时内浸果30-60秒,浸果后及时晾干贮藏。在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烂果要求及时剔除。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类广谱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杀死有害病菌,对病害兼具治疗和保护作用,本品为低毒微乳剂,对柑橘贮藏期间常发生的病害—青霉病、绿霉病、蒂腐病、蒂腐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处理后距上市时间(安全间隔期)为14天。2、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3、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1.如不慎将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如有误服,迅速携带此标签就医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