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1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4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3-06
有效期至
2010-03-06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一年生杂草50-6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苗期(春大豆1—2复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每亩50—60毫升,兑水40-60升,茎叶喷雾处理。2.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不要漂移到敏感到作物上,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苗后早期春大豆田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 ,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3.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均不能在施药后三年内种植。4.按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种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5.每季最多使用1次。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避免孕妇及哺乳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有药液触及皮肤,应用肥皂和水冲洗干净,并换洗衣物;如有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及时进行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放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储同运,远离水源、河流、池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