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17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1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1-27
有效期至
2010-01-27
农药名称
三唑磷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0-12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螟虫,于低龄幼虫期施药,喷药后保持田水3-5天。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类杀虫剂,一种环保型剂型,兑水稀释不发白属正常现象,药效不受影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皮肤和眼睛。2、不可与碱性物质、强氧化剂混用。3、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4、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安全间隔期30天,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腹痛、瞳孔缩小、视力模糊、肌肉震颤等症状。如接触到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如接触到眼睛,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医生建议:治疗可采用服用或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还应控制肺水肿、脑水肿或呼吸抑制。 如发生中毒:[1]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方法: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种子等混放在一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