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719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719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8-08
有效期至
2009-12-08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0%
辛硫磷phoxi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水象甲60-8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大田蛾峰后7天左右,即卵孵盛期到低龄幼虫期使用,如在间隔7-10天后进行第二次施药,防效更佳。2、在水稻分蘖期,稻水象甲成虫发生盛期进行喷雾处理,1次药剂即可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辛硫磷、三唑磷两种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击倒力较强,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对稻纵卷叶螟、稻水象甲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高粱、玉米、瓜类幼苗、菜豆等农作物敏感,需慎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