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66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66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30
有效期至
2008-11-29
农药名称
甲硫·福美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30%
福美双thira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轮纹病80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苹果轮纹病发病前至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福美双原药、甲基硫菌灵原药、助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属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在植物体内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可与铜制剂混合使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在苹果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皮肤污染则常发生接触性皮炎,裸露部位皮肤发生瘙痒,出现斑丘疹,甚至糜烂等现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及时迅速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本品为复配制剂,注意判断中毒原因。皮肤污染者迅速用清水冲洗污染部位。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