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乙酰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61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6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7-21
有效期至
2009-11-29
农药名称
敌百·乙酰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15%
敌百虫trichlorfo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6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菜青虫卵孵化至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稻纵卷叶螟掌握在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对水40-75公斤均匀喷雾。2、应选择早、晚气温较低、风速较小时进行施药,睛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时请勿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种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抑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合成,使害虫死亡,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和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4、本品对高粱、玉米、苹果、豆类、茶树、桑树敏感,使用时防止药液喷洒或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