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甲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40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4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9
有效期至
2009-10-18
农药名称
苯·苄·甲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草胺alachlor8%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
苯噻酰草胺mefenacet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40-60克/亩(南方地区)60-80克/亩(北方地区)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水稻移栽田泡田后,插秧前3-4天或插秧后5-7天施药,施药时水层5厘米左右,直接抛撒即可,保水5-7天。用药量为南方地区:135-225克/公顷有效量,30-50克/亩商品量;北方地区:270-360克/公顷有效量,60-80克/亩商品量。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甲草胺原药三元混配而成的泡腾除草剂。苯噻酰草胺属酰苯胺类除草剂,是细胞生长和分裂抑制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芽前和芽后除草;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在杂草芽前和芽后除草。甲草胺属酰胺类除草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是通过杂草的芽鞘吸收,根部和种子也可有少量吸收。三者混配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地面一定要平整,排灌水一定要畅通。2、青苔、藻类、水绵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3、乳苗和小苗抛秧田不宜使用,水温低于10摄氏度时慎用。4、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迷糊、恶心等症状。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口鼻吸入应喝大量清水并催吐,严重者要洗胃治疗。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滴加眼药水进行治疗。皮肤粘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大量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