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2、该产品对多种作物的叶片有杀伤力,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叶片上,桃树对该药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主要通过根部吸收药剂,茎叶吸收较少,药剂集中在叶片绿色细胞内发挥作用,抑制光合作用,从而使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砂性土壤用药量应比粘土适当减少 。2、气温高、雨量多、杂草萌发生长迅速时,除草效果好,并可降低用药量。砂壤土用药量要低,粘性土壤用药量宜酌增,但不应超过登记用药量上限。3、本产品由杂草的根系吸收,因此施药时遇到干旱天气,则应适当增加每亩对水量到100千克以上,有利于药效的发挥。4、用过药的器械必须清洗干净,并处理好洗涮水,不能污染池塘和水源。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一亩等于667平方米,一公顷等于15亩。
中毒急救措施
本产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无明显中毒症状。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产品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并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