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30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3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8
有效期至
2009-10-17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20-16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杂草萌发初期用药,每亩拌细土或细沙40公斤左右,均匀洒在稻田中。
产品性能
60%丁草胺乳油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可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持效期为30-40天,对下茬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至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3、配置好的药土(砂)应立即施用。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刻用肥皂清洗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5、孕妇、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此药。               6、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制剂中毒症状为精神萎靡、呆滞、活动减少、步态蹒跚,症状重者眼、口、鼻有分泌物,最后出现潮式呼吸。急救措施:误服后大量饮水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治疗;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食品、饮料、粮食及动物饲料。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