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杀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30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3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8
有效期至
2009-10-17
农药名称
吡·杀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85-1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虫啉、杀虫单原药和适宜的填料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对稻飞虱、二化螟等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 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入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吡虫啉中毒为主,则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