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29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2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8
有效期至
2009-10-17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2%
辛硫磷phoxim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50-7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产品性能
氟铃脲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卵活性,而且速度较快。辛硫磷为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两种有效成分混配,可有效的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高粱对本品敏感,施药时远离。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