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杀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288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28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8
有效期至
2009-10-17
农药名称
吡·杀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2%
杀虫单monosultap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0-13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0-13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30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80-13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害虫发生幼期,兑水稀释均匀喷雾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虫啉和杀虫单两种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该药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3、本品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蚕室和桑园附近的影响。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