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13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1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29
有效期至
2009-09-28
农药名称
高氯·甲维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1%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35-5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在幼虫3龄期前施药,每7天施药一次,最多施药2次。2、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抗生素农药与菊酯类农药复配杀虫剂,作用机理独特,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 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有毒,使用时应严格遵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药时戴好手套、口罩,避免药液与皮肤接触,用后请用肥皂洗手。5、使用过的容器、包装物、施药器械及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和环境。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休克,严重时导致呕吐。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急救措施:1、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在贮存过程中应注意远离火源、热源,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2、请将本品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