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09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0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23
有效期至
2009-09-22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85-1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或若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棉花、烟草、某些豆类敏感,不能在此类作物上使用,也应防止药液飘溢到上述作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和沙蚕毒素类内吸杀虫剂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特点。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