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03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03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14
有效期至
2009-09-13
农药名称
氟胺·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7%
烯禾啶sethoxydim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一年生杂草200-250克/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一年生杂草250-3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夏大豆田杂草发生期上、春大豆田杂草发生期上使用本品进行定向均匀喷雾。喷雾一定要均匀。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和烯禾啶的复配杀虫剂,其中氟磺胺草醚一种选择性除草剂,对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极为有效。苗前、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 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烯禾啶是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传导性较强,在禾木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降雨基本不影响药效。本品是具有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的茎叶处理剂,对大豆田杂草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可有效防除狗尾草、马唐、铁苋菜、凹头苋、小旋花、水花生、酸模叶蓼、青箱等一年生杂草。本品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2.喷药时要注意风向,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临近的单子叶作物上。3.处理本品时要穿戴好劳防用品,喷雾时应在上风, 戴好口罩,勿吸入雾滴。用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4.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会产生不同程度药害。5.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6.药后可能造成叶片接触性药斑,约2周可恢复。7.施药后当天可播种阔叶作物,但播种禾谷类作物时需在用药后四周。8.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