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95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9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09
有效期至
2009-09-08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200-3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害虫发生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虫、杀卵,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对水生动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把水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不要污染蚕桑区、蚕室。3. 本品不宜与其它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菜豆对乙酰甲胺磷敏感,注意勿使本品飘移到该作物之上。6.大风天、强光下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2.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与农药脱离接触,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清洗受到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缝。如是经口中毒,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