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89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8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08
有效期至
2009-09-07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制剂用药量为750-1050克/公顷(50-70克/亩),兑水稀释喷雾。2.本品宜在小菜蛾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通过破坏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神经中枢使其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