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87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87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9-02
有效期至
2009-09-01
农药名称
丁硫·杀虫单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1%
杀虫单monosultap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蓟马1800-25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建议在秧田或水稻移栽后拌毒土撒施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和沙蚕毒素类农药经过加工而成低毒类地下害虫处理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杀虫效果。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2、本品不可和强碱或强酸类物质混用。3、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以防产生药害4、本品对鸟类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对鱼有毒,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对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 脱除受污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