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72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72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8-22
有效期至
2009-08-21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三唑磷triazophos1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7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二化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亩对水45-50千克均匀喷雾。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药效发挥。
产品性能
1.本品为阿维菌素的复配制剂,增效因子的加入,增强了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2.产品渗透和扩展性能良好,对二化螟的防治效果好。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与阿维菌素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