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67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6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8-15
有效期至
2009-08-14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50-100毫升/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50-100毫升/亩喷雾
梨树梨木虱750-1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梨树防治梨木虱:于低龄若虫期亩用本品兑水45-60公斤,均匀喷雾。2、十字花科蔬菜: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亩用本品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并且对叶片有渗透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梨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为2-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4、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5、本品采用聚酯瓶包装,应沿盖口小心拧开,防止药液溅入眼睛和皮肤上,用后的废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集中收集处理。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如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应立即脱下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冲洗皮肤;本品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经口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V-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饲料、食品、饮料和粮食同贮同运;远离水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