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51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513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7-26
有效期至
2009-07-25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5%
杀虫单monosultap4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70-11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70-11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0-115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70-11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防治稻纵卷叶螟于初孵幼虫盛发期,防治水稻稻飞虱在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效果最佳。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虫啉和杀虫单的混配杀虫剂,持效期较长,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剩余药品应密封保存,以备以后使用;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它用。5、喷药时应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配戴好防护用品。喷药后及时清洗双手及身体接触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流涎、痉挛等。若有药液溅及皮肤,应用肥皂清洗;若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保持良好的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在运输中确保不损坏、不泄漏,防止高温、雨淋;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