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22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22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6-16
有效期至
2009-06-15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的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本品对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