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核净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07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6-06
有效期至
2009-06-05
农药名称
菌核净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菌核净dimetachlo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赤星病200-3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发病前或初期施药,每7-10天喷1次,连喷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接触性杀菌剂,有一定的内吸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核盘菌有较高活性,可有效预防烟草赤星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用过后的包装等污染物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河流、湖泊、等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接触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对神智清醒者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