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99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9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25
有效期至
2009-05-24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介壳虫1龄期施药防治效果最好,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桑树、茶树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树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乙酰甲胺磷和助剂加工而成,为内吸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柑橘树上的介壳虫若虫,宜在若虫期施药防治效果最好。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果树周期可最多施药3次。2.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遇日照强烈天气,应于近日落时喷施。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对家蚕和蜜蜂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