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9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400毫升/亩定向喷雾
茶园杂草200-400毫升/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内吸传导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2.定向喷雾时,防止药液接触到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草甘膦杀草谱较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等植物。
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晴天施药。 5.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6.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7.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经口,经皮低毒,但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此药剂,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