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8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8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宜在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的症状: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急救措施:不慎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