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5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5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100-16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100-16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65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100-16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应于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等害虫的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吡虫啉和杀虫单两重功效。吡虫啉对害虫具有内吸传导、胃毒和触杀作用;杀虫单为沙蚕毒类似物,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兼有熏蒸、杀卵作用。二者复配对水稻螟虫、飞虱,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治疗。如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