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7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250-3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按推荐药剂量,对水40kg均匀喷雾。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类杀虫剂,属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 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早稻7天、晚稻1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因此应按登记作物和规定使用量操作。4、如有结晶析出,用时请摇匀,应避免雨天施药,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可通过皮肤渗入,使用本品进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接触本品万一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