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6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6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6
有效期至
2009-05-15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2%
杀虫单monosultap3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75-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对螟虫的防治,应在水稻秧田和本田分蘖末期以前用药狠治,以压低下代螟虫基数。2.施药后田间应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兼有烟碱类和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的特点,作用方式多样,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三化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20天,一个生长季节最多施用1次。 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无力、有时会全身发抖,呼吸困难。中毒后应立即催吐,并以1-2%苏打水洗胃,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但需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