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48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4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6
有效期至
2009-05-15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67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100-167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和稻飞虱若虫期间施药,防效较好。2、本品对棉花、大豆、白菜、高梁、马铃薯有药害,使用时避免污染上述作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杀虫单和吡虫啉加工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及稻飞虱等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最高使用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产品要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完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干净,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特别由口、鼻吸入。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急救措施:如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库房内,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强碱、强酸物质、种子、食物、饮料和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