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3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3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4
有效期至
2009-04-13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6-143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6-143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6-143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86-14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作物上,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2次。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虫啉与杀虫单的一种混配杀虫剂。可用于水稻作物上防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三化螟。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蜂、鱼、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