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虫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1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3
有效期至
2009-04-12
农药名称
敌百虫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百虫trichlorfon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0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叶面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为有机磷杀虫剂。在弱碱液中可变成敌敌畏,但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作用,兼有触杀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5.一般使用浓度0.1%左右对作物无药害,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对敌百虫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的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不慎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