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乙·氟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0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3
有效期至
2009-04-12
农药名称
咪乙·氟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12%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一年生杂草100-12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1-2片复叶,杂草2-4叶期,采用喷雾法茎叶处理施药一次。2.勿将雾滴飘移到邻近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合成及光合作用,使杂草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剂中含有咪唑乙烟酸有效成份,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施用后应注意对后茬作物的安全性,后茬只宜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不要催吐,应服用大量清水,并让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