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20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2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3
有效期至
2009-04-12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红蜘蛛2500-3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害螨初发期使用,喷雾应细致周到,将叶片正反二面均匀喷湿为止。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微生物发酵产生的一种生物杀虫杀螨剂。对害螨有很强的胃毒及触杀作用。内渗性极强,药液喷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透到叶片组织中形成众多微型药囊,螨类成虫若虫,取食和接触药液后立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大量死亡。
注意事项
1.在柑橘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急救措施:吸入雾滴,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眼睛及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救治,可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干燥、阴凉、避光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远离食品、饲料及火源,废弃包装物剩余药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及周围环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