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08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0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2
有效期至
2009-04-11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80-22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170-2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亩用药液兑水40-55公斤喷雾在螟虫处于1-2龄高峰期施于水稻叶片效果较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卵虫有一定杀灭效果。药液渗透力强,易被植物根,茎,叶等组织吸收,迅速杀死取食汁液害虫。对稻纵卷叶螟、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有毒,禁止在花期使用,不宜在桑树,茶树上使用。(2)安全间隔期:在水稻上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配制,使用该产品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避免药液溅及眼睛和皮肤。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是注意不可污染水及饲养蜂,蚕场地。操作完后应清洗防护用品,洗手,洗脸。(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发生中毒症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也可采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