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079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2
有效期至
2009-04-11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0%
辛硫磷phoxi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水象甲40-7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水象甲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控制害虫。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傍晚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匆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击侄倒力强,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可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水象甲。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高粱、黄瓜、菜豆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属神经性至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洗胃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