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91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9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05
有效期至
2009-04-04
农药名称
苯醚甲环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梨树黑星病6000-7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发病初期使用本品6000-7000倍液,每次施药间隔7-14天,连续喷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三唑类内吸性杀菌剂。※ 本品具内吸作用,药液喷施后可迅速被作物完全吸收,并传送到植物各部位。※ 本品效果稳定,耐雨水冲刷,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 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本品用于梨树时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远离儿童、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